洪绍荣律师为大成律师事务所顾问、台湾东吴大学法学士、法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候选人。洪律师于2008年通过中国国家司法考试,为首批取得中国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之一,于2010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于2014年4月成为大成律师事务所顾问。洪律师专长的执业领域包括保险类企业组建、保险资金运用、两岸相互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组建及投融资、PPP项目法律服务、外商投资企业组建、公司综合法律事务等,具有熟练的英语应用和日语、法语阅读能力。洪律师多次为阳光保险集团、中国人保、合众人寿等国内保险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或诉讼及包括保险资金运用在内的非诉专项法律服务,以及为北极光创业投资基金、中国文化产业基金收购境内外企业股权提供法律服务,其中包括为阳光保险集团及其子公司收购澳洲雪梨喜来登公园酒店项目、收购美国纽约水晶宫酒店等重大项目。洪律师并曾为多个台资企业在大陆投融资提供法律服务,以及为某两岸大型石油企业油气合作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除保险资金运用、两岸私募投资基金组建及投融资业务外,洪律师现为或曾为中信产业基金、国开证券、阳光保险集团、五矿建设、五矿期货、中润置业集团、鸿坤地产、五洲传播中心、优扬传媒等提供常年顾问服务。洪律师还曾为中石油、海尔集团、正大集团、亿利化工、合众人寿、锦化氯碱、山东国资控股、潍坊海天集团等国内知名企业提供诉讼和非诉讼的专项法律服务。